央视网消息:据科技部网站消息,科技部等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的通知。 为深化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 (国发〔2014〕6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中办发〔2019〕35号)
一.总体要求
——加强统一合作。 进一步加强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协作配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增强创新链整体效能,推动全面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视性能。 进一步强化创新质量和贡献方向,各有关单位不以科研项目和经费多少作为评价科研人员的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推进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营造良好生态。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科学合理界定联合评审范围,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实施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从2023年1月1日起,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应当建立联合评审机制,避免重复申报,使科研人员有充足的研发时间: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除外); 仅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 仅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高级职称主要参与者)。
三.具体规定
科研人员和项目管理机构在申请或受理项目时,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1 .项目管理机构受理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时,应对项目(课题)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联合评审,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当年执行期满的项目为了更好加强统筹,科研人员选择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国家重点研制计划“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基础科研条件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制”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 )
2 .申请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前,有关单位或科研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人员的同期申请和项目承担情况,确保符合相关限制项目要求。
3 .项目申报进入形式审查阶段,项目管理机构首先审查相关人员申请的项目是否符合单项规定的限制要求。 在此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进行联合审查。
4 .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按形式审查处理不合格,不进入后续环节。 对审核立项手续完成的项目申请,项目管理机构及时向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反馈审核结果,并在管理系统中同步更新其申请和承担项目的相关信息,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后续其他项目
5 .以虚假、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恶意规避联合限制项,经审查合格的,按《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科技部19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统筹实施,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坚持各类科技计划定位,不断优化布局、加强衔接,避免重复配置,全面提高国家科技计划资金配置效率,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