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鄂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鄂州市鄂城区疫情指挥部2022年9月19日发布消息称,鄂城区在常态化检测过程中,共发现3例无症状感染者。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经专家组研究,按照市防部署要求,决定对主城区(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西山街道、樊口街道)实施临时管制3天。 现将管制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需要出门。 主城区临时管理期间原则上只允许人员进入,但提倡区外人员在此期间无需来主城区,确需来主城区的,必须在24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书进入。
二.严密管控人员聚集。 主城区内公共娱乐场所( KTV、酒吧、网吧、棋牌室、电影院、健身房、公共浴室)、地下室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暂停营业。 主要城市地区的旅游胜地暂时关闭了。 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 监狱、养老院、护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暂停大型会议、演出、培训等活动,喜事延期,葬礼简单举行,不举行宴会。 学校(住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幼儿园、教育机构暂停在线教育。 客运站暂停对外路线运行。
三、企业继续保证供销。 商场、银行等场所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主城区各餐饮单位可暂停餐饮,通过网络、电话订餐,实施“非接触式”配送服务。
四、落实主体责任。 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住区、公共交通等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对进出人员严格检查“健康码”、核酸阴性证书。 全区市民要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各项防疫规定,不戴口罩、不聚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个人法律义务,筑牢全民防疫屏障。
五.发挥“哨点”作用。 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预检分诊首诊责任制,积极询问活动轨迹和接触史,零售药店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
六、加强责任追究。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散布谣言、谎报、谎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临时管制措施从9月19日12时至22日18时,后续管制措施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