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10月12日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99号建议的回复显示,关于产假的待遇问题,从国际情况看,中国98天的产假是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护公约》 目前,地方在国家法定产假外休假设定差距较大,期限不同,功能定位不明确,法律地位也尚不明确。 要在国家层面统筹研究、推进统一规范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类产假成本分担机制,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妇女平等就业,更好保障妇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