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局公布《关于延续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其中,明确只允许深圳市注册小轿车(包括有效未使用小轿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一辆个人申请该特定混合动力小轿车增量指标。 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16条纯电动轿车增量指标申请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交通局公布《关于延续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其中,明确只允许深圳市注册小轿车(包括有效未使用小轿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一辆个人申请该特定混合动力小轿车增量指标。 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16条纯电动轿车增量指标申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