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洛阳发布”微信公众号《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发布,三方面20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扎实做好“住房保护建设、民生保护、维稳”各项工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措施包括在落实金融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鼓励银行为房地产企业、建筑类企业的存量贷款办理免息续贷。 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延长存量贷款、调整还款时间表等方式予以支持。 实施新一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推动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个人首套房首付比例按20%执行,鼓励银行逐步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洛阳市内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支付契税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