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新增2例确诊病例,全旗进入静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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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巴林客户端消息,6月11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6月10日,赤峰市巴林右旗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市旗两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目前,2例病例均已转至市传染病防治医院隔离治疗。疫情发生后,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已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启动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消毒消杀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旗进入静默状态,各小区(自然村)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出行,减少外出及人员聚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全旗各交通道路和中心城区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由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入。


二、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如与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有交集者,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三、经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评估,将达尔罕街道百灵社区维利斯公馆A区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控、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将达尔罕街道百灵社区维利斯公馆B区、丰泽园小区、和谐家园小区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将巴林右旗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其他区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旗。


四、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有特殊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负责提前联系旗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各相关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主动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就诊告示,引导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擅自诊治可疑患者。


六、全旗范围所有药店、诊所停售止咳、退热、抗菌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对有购药需求的人员一律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七、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铺、文化旅游景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出入。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十、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社区(小区)和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确诊病例1:额某某,男,31岁,个体,现住巴林右旗达尔罕街道百灵社区维利斯公馆A区。


6月3日—5日


一直在其妻子工作单位(锡盟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卫生院)宿舍居住,未外出。


6月6日


上午在锡盟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卫生院宿舍,未外出;18:49自驾与妻子前往苏尼特左旗医院;20:54到达苏尼特左旗医院急诊妇科就诊;21:40自驾与妻子离开医院;23:00到达苏尼特左旗高速出口路南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23:10途经苏尼特左旗高速卡口经由丹锡高速前往巴林右旗大板镇(中途未下车)。


6月7日


3:41到达巴林右旗大板西收费站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接触采样人员刘某、宁某),结果阴性;随后从高速路口返回家中(维利斯公馆A区);4:10乘坐电梯到达家中(未接触其他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未外出;11:50妻子表哥朝某前往家中拿东西;16:25前往电梯处取外卖(未直接接触外卖员等其他人员),其余时间未外出。


6月8日


15:12前往电梯处取外卖(未直接接触外卖员等其他人员),其余时间未外出。


6月9日


8:15与妻子乘坐电梯(接触斯某、布某)下楼,步行前往维利斯公馆A区东门口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接触徐某、孟某、达某、布某);8:20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6月10日


13:45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旗医院隔离病房。


确诊病例2:阿某某,女,27岁,锡盟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卫生院核酸采样人员,与确诊病例1系夫妻关系,现住巴林右旗达尔罕街道百灵社区维利斯公馆A区。


6月3日


7:00—10:00在锡盟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卫生院负责核酸采样工作;10:00—11:00在卫生院内宿舍休息;11:00步行前往树珍商店购物;11:12付款后返回苏木卫生院;16:25步行前往玉霞饭店打包购餐;16:33付款后返回苏木卫生院,其余时间均在苏木卫生院内未外出。


6月4日


7:30—9:00在洪格尔苏木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登记工作,随后返回宿舍休息;17:40步行前往树珍商店购物;17:46付款后返回苏木卫生院,其余时间均在苏木卫生院内未外出。


6月5日


8:00—10:00在洪格尔苏木卫生院负责核酸登记工作;10:00—12:00在洪格尔苏木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引导工作,其余时间均在苏木卫生院内未外出。


6月6日


上午在锡盟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卫生院宿舍,未外出;18:49乘坐其丈夫驾驶车辆前往苏尼特左旗医院;20:54到达苏尼特左旗医院急诊妇科就诊;21:40乘坐其丈夫驾驶车辆离开医院;23:00到达苏尼特左旗高速出口路南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23:10途经苏尼特左旗高速卡口经由丹锡高速前往巴林右旗大板镇(中途未下车)。


6月7日


凌晨3:41到达巴林右旗大板西收费站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接触工作人员刘某、宁某),结果阴性;随后从高速路口离开前往家中(维利斯公馆A区);4:10乘坐电梯到达家中(未接触其他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未外出;11:00前往楼道内拿其母亲提前放置的东西;11:50其表哥朝某前往家中拿东西,其余时间未外出。


6月8日


居家未外出。


6月9日


8:15与丈夫乘坐电梯(接触斯某、布某)下楼,步行前往维利斯公馆A区东门口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接触徐某、孟某、达某、布某);8:40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6月10日


20:30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旗医院隔离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