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院判政府对福岛核事故不担责 福岛灾民怒斥有违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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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报》18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17日对福岛灾民提起的4起集体诉讼作出裁决,宣判政府无责。这一结果引发福岛灾民的强烈不满,怒斥判决有违正义。


  对于17日的判决结果,福岛当地民众纷纷表示“不能接受、不服气”,他们聚集在最高法院门前,大声怒斥政府压根不管灾民。原告方代表表示:“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对我们造成了很大影响,核事故的危害也不会消失,所以我们坚持追责到底”。


  虽然日本最高法院判决政府不用对福岛核事故负法律责任,但主审法官菅野博之在补充意见中表示,政府最大的责任应该是“救济灾民”。“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众多居民被迫疏散避难,生活受到重大打击。而且,日本各电力公司是按照政府政策建设的核电站,于情于理政府应担负起救济灾民的最大责任”。


  在此次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中,提起诉讼的居民方表示,日本地震调查研究推进部在2002年公布了地震预测“长期评估”,日本政府本可以预测海啸的到来。但政府并没有行使其监督权力,如果政府命令东京电力公司采取措施应对海啸,那么福岛核事故本可避免。政府方则表示,“长期评估”并不可靠,不能预防实际发生的大规模海啸。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对于福岛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的相关责任作出判决。此次判决有可能对目前在日本全国进行的其他约30起类似案件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