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旅游部网站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计划,推动旅游业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坚持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旅游为民,因地制宜,坚持创新发展。到2025年,努力丰富民族地区高质量旅游供给,显著提高高质量旅游发展水平,显著增加旅游人数,显著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深化民族间交流交往。旅游业在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各族人民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意见》定义了旅游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往。一是注入新的内涵,赋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二是建设新线路,加快民族地区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民族地区共同打造更多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观的精品、特色、定制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民族地区旅游;三是发展新业态,以当地民众广泛深入参与、游客深度融入体验、东西部市场主体深化合作为切入点,打造旅游发展新业态;四是培育新主体,推动民族地区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医疗资源、特色节庆会展等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成为涵盖“吃、住、行、娱”的文化、体育、商务、旅游综合体;五是用好新基地,坚持典型示范创新,以旅游城市、景区、乡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全国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示范作用,突出旅游对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的意义。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提供人才支撑、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研究引导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