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防止永久基地本农田“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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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农业部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号1814号提案的答复如下:

一是科学规划农业生产空间,合理划定耕地“非粮”范畴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的力度。一是科学划定“两区”。2017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指导各地完成了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划定,如上图所示全部入库,并精准落实到4800多块万地块。二是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2017年,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建设,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禀赋优势,先后创建了308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2021年国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引导农产品生产按品种、按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三是加强耕地用途管制。2020年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禁止占用永久基地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和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禁止占用永久基地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

接下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防止永久基地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首先是准备国土空间计划。配合自然资源部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划定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市空间三类国土空间,以及耕地和永久基地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守住农业发展空间。二是加强“两区”建设。优化“两区”范围,推动相关资金项目向“两区”倾斜,优先支持“两区”建设“一季一公斤、两季一吨”高标准农田,提高“两区”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加强使用管控。出台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耕地用途管制试点,综合运用行政、技术、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格控制耕地用途。二、关于建立国农业工人制度,建立国农场。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和国国务院的部署,我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和措施力度,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一是完善农村基地本管理体系。坚持以家庭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土合同关系,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完善土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亿亩。其中,粮食生产转移2.95亿亩。二是培育新型种粮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允许地方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水稻补贴的10%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发展小农户。全国目前有家庭农场380万多家,农民合作社220万多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95万多家。其中种粮的家庭农场超过160万家,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占40%以上。三是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农垦系统生产全国5%的粮食、12%的大豆、44%的棉花,是保障国户粮食安全的“国队”。2015年,中共中央、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以本为基础已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土农垦土地权属登记发证成果已达到97.3%。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得到较快解决,培育壮大了北大荒农垦等一批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壮大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一是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扩大第二轮土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引导土规范有序流转。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二是激发农垦活力。进一步巩固农垦国中土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强化农垦行业管理部门对农垦全国中本产权变更、耕地用途变更和资本化进度的监管职能,培育一批以粮食生产为主导的本。